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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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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优路教育

2022-02-28|已帮助: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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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清理标准职业资格,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该职业资格仍然有效,今天小编主要给大家分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去年,湖北省人社厅发布文件,造价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具有同等效力。《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如下:

各市、州、直辖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防护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60号)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减少重复评审,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我省部分专业领域专业技术资格与职称建立对应关系通知如下:

一、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并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测量员、注册计量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与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具有同等效力。

二、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卫生技术、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通信、计算机软件、出版、翻译、航运等9项专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对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职称,按现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专业职称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务院清理标准职业资格,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该职业资格仍然有效,对应于相应层级的工程系列质量专业职称。

四、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主体,对于符合上述相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岗位条件和就业程序,有序开展就业工作。其他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对应的职称和职业资格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湖北省人力资源负责解释。今后,如果本通知不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的新规定,以国家新规定为准。

以上是优路教育整理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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