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是从事劳动标准的宣传和实施管理以及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协调、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工作的人员。主要职业功能有六项: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处理。即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的基层承担者。
【课程名称】:劳动关系协调员课程
【课时安排】:50课时
【课程优势】:专业教师、专业设备场地、现场教学;简单、直接、针对性授课
【使用教材】:根据不同级别水平配备专属教材;教材课题与内容注重实用性,即学即用
【学习对象】:
1、从事HR人事行业、想要提升能力的人员、打算申领补贴的人员、想报考技能等级证书等;
2、面临职业转折或重新选择的人事工作人员。企业现有的员工、法务、合规专员等。
3、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等。
【环境展示】:
【课程内容】:
1、基础知识: 劳动关系、劳动保障法律和政策、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学、管理心理与组织行为、社会学、职业道德;
2、核心专业课: 劳动标准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3、其它知识: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之入职管理、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之在职管理、企业用工风险防范之离职管理、书本知识串讲。
【就业方向】:
1、就业机会:有机会成为厦门兼职劳动仲裁员、政府劳动关系协调员。
2、案例知识:上海滩仲裁员、劳动法老师授课,现场解答企业实际案例。
【为什么要学习劳动关系协调员课程?】:
1、外资企业重视:
随着外资企业越多越多重视中国,组织机构完善、福利待遇良好的世界五百强企业更青睐熟悉本土并了解劳资法律的专业劳动关系协调员来担任员工关系主管、专员,建立和谐的用工关系,让企业迅速在中国发展。
2、需要大量人才解决问题:
对大量企业出现的劳资纠纷问题,劳动局仲裁前置,专业仲裁、调解人员的缺失导致案件出现堆积,时效得不到确保,解决劳动力供求矛盾的问题需要大量专业劳动关系协调从业人员去解决。
3、促使企业抓住机会发展:
国内经济尤其是第三产业服务行业成为新的增长点,大中小型企业百花齐放,但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深入推行,越来越多的劳资问题、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落在熟悉本地法律法规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身上,解决劳动力供求矛盾,促使企业抓住机会发展。
4、国家认可的增值加分项:
不论从事什么行业、职业,考取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证书后,可以申请当地国家证书补贴、技能落户、人才津贴、人才租房补贴、凭证安排其子女入学、抵扣个人所得税等;对现有本职业或者转行人事相关专业均可以作为升职、加薪、优先考虑录取的充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