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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清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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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恒企会计培训

2022-04-07|已帮助: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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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结算缴纳。接下来给大家讲讲企业所得税的清缴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所得税的清缴方式


(一)企业所得税按照“查账征收”的方式纳税:

企业按月、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月、按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并于年末结清。

(二)企业所得税以“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形式纳税

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当期实际应纳税额,预缴税款,并于年末结清。

(三)企业所得税以“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形式纳税

未确定应缴所得税前,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缴所得税的1/12或者1/4预缴。

确定应纳税额后,减除当年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者季度等分,确定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的应纳税额。

年末以后,纳税人超过批准的业务额或者应税金额的,按照申报的金额纳税;申报的金额低于批准的业务金额或者应税金额的,按照批准的业务金额或者应税金额纳税。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企业按“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方式纳税,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结算。

企业所得税结算时间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一)企业应当自每月或者季度末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预缴税款。

(二)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结清应纳税款。

(三)企业在年中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的结算缴纳。

(四)企业被撤销的,应当在注销登记前向税务机关报告,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同类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什么不同?

(一)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需要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已经设立机构、场所,但与设立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以上是上海恒企会计培训整理的企业所得税的清缴方式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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