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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如何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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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如何开票

混合销售如何开票?下面是相关回答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发生了混合销售行为,不知如何正确开票、计算缴纳税金。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企业的财务人员没有明白混合销售的概念和具体的法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混合销售如何开票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有规定:

第六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一款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两大流转税对于混合销售都做了明确规定,即“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并对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纳税予以明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缴纳营业税,税种只有一种,那么发票就只能是一种,不能分别开具。

对于销售自产货物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可以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和营业税发票,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财务人员理解了上述规定就能够正确的开票和纳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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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回答一: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如装饰公司以包工包料方式为用户进行房屋装修,其中既有提供装饰公司劳务,又有墙纸(布)、地板等装饰材料的销售。

混合销售行为的账务处理: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在税收筹划时,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只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也就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

回答二:混合销售行为分一般混合销售行为和特殊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属于应交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就交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特殊混合销售行为是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销售货物的营业额计算交纳增值税,非增值科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交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交纳增值税。

回答三: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实际工作中,一项销售行为常常会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应税劳务。

混合销售行为的账务处理: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来确定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增值税或营业税。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在税收筹划时,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只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也就是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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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混合销售可以开不同税率的发票吗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营改增”以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贷款的同时收取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以上该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销售额和运费一并征收增值税,对运输劳务收入不再征收营业税。

“营改增”以后运输劳务不属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以上述业务不再属于混合销售,提供运输应税劳务与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应当分别缴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但如果运输劳务与货物销售收入不能分别核算应当从高税率征收增值税。

混合销售如何开票

例1、甲生产企业向乙工业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并负责运输,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都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收取货物价款(不含税)300000元,运费1300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假如甲企业不在“营改增”试点范围,则向乙企业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甲企业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运费应当与货款一并征收17%的增值税。甲企业向购买方收取运费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352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11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189

注:300000+1300÷(1+17%)=301111(万元)

〔300000+1300÷(1+17%)〕×17%=51189(万元)

例2、假如甲企业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则向乙企业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企业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劳务的行为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的销售额。甲企业向购买方收取运费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352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11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129

注:300000+1300÷(1+11%)=301171(万元)

300000×17%+1300÷(1+11%)×11%=511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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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业务应开具何种发票

我公司在国内有一家公司(简称A公司),该公司从事钢结构件产品生产,是一般纳税人,按规定,生产制造的产品应交纳增值税。但是,A公司生产经营中遇到税务麻烦。

现有国内一公司建设厂房,全部是钢结构,A公司替制作钢结构件(在A公司经营范围内),并顺利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该工程项目已立项,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按道理,A公司应开出增值发票,向对方收款,可是问题出来了。对方公司所属的税务局不予同意,一定要A公司在该地开地税发票方可。这样一来,如果A公司在对方税局开地税发票,A公司所在地国税局不同意(要开增值税发票);A公司如果开增值税发票,对方公司不收,并不予付款。A公司是否应该又要承担国税(17%的增值税),又要承担地税(5%的营业税)?到底应该开出什么样的发票才可以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这里所称的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内的劳务。

你公司在国内的一家A公司,是“从事钢结构件产品生产,是一般纳税人”,若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负责钢结构的安装,按上述规定,A公司的此项销售行为,为混合销售行为,因A公司是从事货物生产的企业,所以,A公司此项混合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至于发票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5]088号)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对生产经营机器、机车、汽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给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普通发票。因此,A公司应使用其所在地国税征收部门管理的货物销售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是海口恒企会计培训整理的混合销售如何开票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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