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
来源:恒企会计培训
2021-08-19|已帮助:221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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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
【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1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①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②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③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④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⑤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⑥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计算该企业2013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①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80x17%+5.85÷ (1+17%) x17%=14.45(万元)
②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29.25÷(1+17%) x17%=4.25(万元)
③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20x(1+10%) x17%=3.74(万元)
④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1.04÷(1+4%) x4%x50%x5=0.1(万元)
⑤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10.2+6x7%=10.62(万元)
⑥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0x13%+5x7%)x(1-20%)=3.4(万元)
⑦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4.45+4.25+3.74+0.1-10.62-3.4=8.52(万元)
以上是恒企会计培训整理的增值税纳税实例及案例分析全部内容。